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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号 湘潭市口腔医院工作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



湘潭市口腔医院

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印发的《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以下简称《九项准则》), 增强医务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规范执业行为,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营造风清气正的执业环境,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 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坚持系统施策、综合监管,以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切入点,以坚决查处违纪行为和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例为重点,纠建并举,标本兼治,持续纠治不正之风,维护医疗行业公平正义,不断提升患者就医体验,增强群众获得感,推动医院行风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保障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组织机构
成立“湘潭市口腔医院工作人员廉洁从业实施方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邓胜林、胡晓洲;副组长:刘娟、谭曼红、李川江;工作成员:职能部门科长、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陈应德任办公室主任。

三、适用范围
全院职工。

四、工作内容及措施

(一)完善管理体系,落实主体责任
1.完善行风管理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纠正医疗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机制,优化行风工作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行风管理队伍,按照工作需要每个科室选配1名具备相应知识储备和工作能力的人员负责行风建设工作。
2.优化行风管理架构。坚决落实行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医院主要负责人书记和院长担任行风管理的双第一责任人,各科室主任“一岗双责”,把贯彻执行《九项准则》作为落实“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谁主管谁负责” 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学习,确保《九项准则》全部覆盖

1.广泛宣传,营造学习氛围。将《九项准则》通过支部主题党日学习、科室会议上学习等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加大宣传力度,使学习教育覆盖面达到100%。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宣传优秀事迹,引导全院医务人员树立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增强自觉抵制行业不正之风的思想定力。

2.开展集中学习。结合医院实际,综合运用主题教育和警示教育形式,注重“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对重点岗位工作人员进行重点教育,将《九项准则》纳入新入职员工、新发展党员、新提拔干部的岗前培训教育活动,为落实《九项准则》打下坚实的工作基础。

3.精心策划,设置醒目海报。在医院大厅设置《九项准则》宣传板块,在各科室一体机、电视加强《九项准则》内容推送,通过视觉冲击强化记忆,让《九项准则》入脑入心。

4.夯实基础,持续推送信息。通过医院公众号、就诊服务号、视频号、微信工作群、支部群、科室群等多个平台,推送 《九项准则》学习内容和典型案例,督促医务人员将《九项准则》牢记于心、寓之于行。

5.督导检查,组织专题考试。定期对全院落实《九项准则》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以科室为单位,不定期组织抽查部分人员进行《九项准则》专题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并将考试结果与医德医风考评、晋职晋升等挂钩。

(三)加强督查,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
畅通投诉渠道,及时处置问题,通过医院患者满意度调查、行风巡查等多渠道督查落实《九项准则》的具体情况,及时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要求的行为。重视社会监督,公开监督举报方式,对群众实名反映的违反《九项准则》的有关问题线索,认真开展核查并及时反馈。

(四)对症下药,加强《九项准则》贯彻落实

1.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通过综合目标考核,提高 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严禁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做法,严禁医疗卫生人员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对开具不合理处方的医师,采取教 育培训、通报批评、警告、经济处罚、停止处方权等措施予以处罚。

2.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建立防止骗取医保基金内部监管体系。健全医保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医保目录做好药品、诊疗的维护对应工作。严格核查患者身份,杜绝冒名顶替。常态化不定期抽查门诊电子处方。与科室负责人签订《医保管理责任书》,落实监管责任。发现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虚假就医、购 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保基金等违规违法行为,给予严肃处理。

3.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标准, 严格掌握住院指征和手术指征,坚持开展“三合理一规范”督导检查。结合深化医改建立科学的医疗绩效评价机制和内部分配激励机制。严禁向科室或个人下达创收指标,绩效考核和工资分配要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和社会评价与患者满意度为核心综合分配,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奖金、工资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

4.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有关规定,接受社会捐赠资助必须以法人名义进行,必须完善有关票据或证据,由我院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格按照捐赠协议约定开展公益非营利性业务活动。加强对医务人员外出参加各种学术活动的管理,发现利用参加学术会议等名义接受相关利益方赠送的礼品、礼金或参加旅游、消费娱乐活动的,根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健全患者隐私信息保密制度。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及信息中心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保密知识培训。负责监管的职能部门明确对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院内所提供的个人资料及产生的医疗信息的处罚措施,加强信息安全监管,保护患者隐私。

6.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诊疗全流程监管,根据患者需要合理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的正常转诊外,杜绝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等违规行为。

7.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公开透明原则,通过网站、公众号、院内电子屏等途径向患者及时公开政务公开信息。通过公开、科学、合理预约有效提高医疗资源利用率,增加医疗资源信息的透明度,不断压缩利用医疗资源收受好处、损公肥私的操作空间,建设公平就医环境。

8.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者“红包”。加强全体医务人员教育,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查实的违规人员坚决予以 严肃处罚。对不知情或不可抗“红包”建立上缴登记制度。设立医患 双方不收不送“红包”告知。在显著位置公布医务人员收受“红包”的投诉电话,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9.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持续完善对收受回扣行为 的投诉举报、调查处理、督导检查体系。针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重点医疗行为、重点药品耗材等关键节点,建立完善的预警体系,对收受回扣的人员严肃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充分认识加强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的重要意义,把《九项准则》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
通过定期督促检查等形式,及时发现问题,坚决严肃处理违反《九项准则》行为。将医疗卫生人员贯彻执行《九项准则》情况作为医德考评、绩效考核、职称晋升、评优评先 的重要依据。对违反《九项准则》的一律认定为考核不合格;对因工作不力导致发生严重问题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三)加强宣传引导
大力宣传和落实《九项准则》,加强廉洁文化建设,推进廉洁文化进科室、进病房,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和执业环境。注重发挥正面典型的示范作用,大力弘扬新时代医疗卫生人员职业精神,对先进个人、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附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一、合法按劳取酬,不接受商业提成。依法依规按劳取酬。严禁利用执业之便开单提成;严禁以商业目的进行统方;除就诊医院所在 医联体的其他医疗机构,以及被纳入医保“双通道”管理的定点零售 药店外,严禁安排患者到其他指定地点购买医药耗材等产品;严禁向患者推销商品或服务并从中谋取私利;严禁接受互联网企业与开处方配药有关的费用。

二、严守诚信原则,不参与欺诈骗保。依法依规合理使用医疗保障基金,遵守医保协议管理,向医保患者告知提供的医药服务是否在医保规定的支付范围内。严禁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费用单据等手段骗取、套取医疗保障基金。

三、依据规范行医,不实施过度诊疗。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医疗措施。严禁以单纯增加医疗机构收入或谋取私利为目的过度治疗和过度检查,给患者增加不必要的风险和费用负担。

四、遵守工作规程,不违规接受捐赠。依法依规接受捐赠。严禁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个人名义,或者假借单位名义接受利益相关者的捐赠资助,并据此区别对待患者。

五、恪守保密准则,不泄露患者隐私。确保患者院内信息安全。严禁违规收集、使用、加工、传输、透露、买卖患者在医疗机构内所 提供的个人资料、产生的医疗信息。


六、服从诊疗需要,不牟利转介患者。客观公正合理地根据患者 需要提供医学信息、运用医疗资源。除因需要在医联体内正常转诊外,严禁以谋取个人利益为目的,经由网上或线下途径介绍、引导患者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

七、维护诊疗秩序,不破坏就医公平。坚持平等原则,共建公平 就医环境。严禁利用号源、床源、紧缺药品耗材等医疗资源或者检查、手术等诊疗安排收受好处、损公肥私。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九、恪守交往底线,不收受企业回扣。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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