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动态 > 医院公告
2026年湘潭市口腔医院医卫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体检公告

根据《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公告》,经笔试、资格审查、面试等流程后,现对本次引才活动医卫类岗位的考生组织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

2025年12月24日(星期三),集合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早上8:00,逾期未到又不报告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合地点

湘潭市口腔医院一楼大厅(地址:湘潭市雨湖区雨湖路95号)。

三、体检对象

人员体检名单见附件1。

四、体检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免冠一寸照片一张按时参加体检。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4.考生集合后集体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安排,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5.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进行禁毒毛发检测。

6.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7.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受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联系电话:0731-58232709

附件:1.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入围人员体检名单

2.    体检对象须知





湘潭市口腔医院

2025年12月22日



附件1

2026年湘潭市口腔医院医卫类岗位硕博人才引进(北京、武汉专场)入围人员体检名单


序号

性别

岗位名称

岗位代码

准考证号

1

莫文芳

口腔医师

B43

2025030203612


附件2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安排,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上一篇:2026年湘潭市口腔医院硕博人         下一篇:2026年湘潭市市直事业单位医

湘潭市口腔医院总院地址:湘潭市雨湖路95号(雨湖公园游艇码头对面)电话(传真):0731—58263859

河东分院地址:湘潭市建设南路88号(华都酒店斜对面)电话:0731—58566677

下摄司门诊部地址:湘潭市潭下路54号(1路公交下摄司终点站)电话:0731—58633904

版权所有:湘潭市口腔医院   备案号:湘ICP备2021001019号-1    技术支持:亿度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