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湘潭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现将2024年湘潭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成绩公布及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一。
二、体检时间
体检定于2024年 7月 5日(星期五)上午进行。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服从统一安排,按时参加体检。
集合时间:2024年 7月 5日上午08:00。
三、集合地点
湘潭市口腔医院一楼门诊大厅。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按时参加体检,未按时到达集合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前要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保证良好的精神和身体状态,受检前禁食8-12小时,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集合后前往体检医院,须服从工作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相关规定。考生家长、亲属、朋友一律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更不得与工作人员私下接触。
4.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增加吸毒检测项目。
5.报考人员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招聘单位、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7.考生带本人免冠一寸照片,体检费用自理(费用约600元/人,由体检医院根据物价局标准统一收取并开具票据)。
咨询电话:0731—58232709(湘潭市口腔医院人事科)
湘潭市口腔医院
2004年7月1日
附件:
1、2024年湘潭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2、2024年湘潭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体检对象须知
附件1
2024年湘潭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综合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准考证号
|
性别
|
报考岗位
|
岗位
代码
|
笔试成绩
|
面试成绩
|
综合成绩
|
是否入围体检
|
1
|
杨兰怡
|
1206082619
|
女
|
口腔医师(一)
|
A20
|
71.5
|
缺考
|
/
|
|
2
|
王 思
|
1206082626
|
女
|
口腔医师(一)
|
A20
|
70.9
|
78.78
|
74.84
|
是
|
3
|
蒋思奇
|
1206082625
|
女
|
口腔医师(一)
|
A20
|
62.7
|
79.52
|
71.11
|
|
4
|
刘 玺
|
1216082632
|
女
|
口腔医师(二)
|
A21
|
71.4
|
84.66
|
78.03
|
是
|
5
|
杨思思
|
1216082633
|
女
|
口腔医师(二)
|
A21
|
60.5
|
缺考
|
/
|
|
6
|
王思颖
|
1216082630
|
女
|
口腔医师(二)
|
A21
|
56.3
|
83.64
|
69.97
|
|
附件2
体检对象须知
1.按要求填写体检表中由本人填写的部分。体检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方式作假作弊。如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作体检不合格或者取消聘用资格处理。
2.服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过程中应按组统一行动,不得掉队,不得混入其它组参检,不得中途退场。
3.不得扰乱体检秩序,不得高声喧哗、大吵大闹,体检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通过正当途径解决。
4.体检进行期间不得携带、使用手机等通讯工具。
5.体检对象对当场能作出结论的体检项目有质疑的,应在本项目检查过程中提出异议,并当即由医生进行检查且确定结果。
6.应自觉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体检对象在体检中拒绝接受规定项目或专项检查的,按放弃体检资格论处。
7.家长、亲友和无关人员不得随同前往体检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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