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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患者住院须知

尊敬的医保患友:

好! 欢迎您来我院就诊,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将 竭诚为您的口腔健康服务!

您在接收门诊实质性治疗或普通住院期间, 请熟知我院住院须知:

1、正常参保人员在治疗期间可继续享受特殊门诊医疗待遇;其 他医保待遇暂(含其他医院门诊及住院、零售药店的所有业务), 治疗结束结算后正常参保人员医保待遇立即自行恢复;

2、治疗结束医保结算时您所承担的自费金额会因您参保身份性 质的不同而产生的金额也不一样, 最终您支付的自费金额以医保智能 结算系统里产生的实际金额为准;

3、统筹限额费用为基本医疗费用,如需实行非限额部分诊疗项、耗材、药品其超额费用则由个人承担, 您本次实际产生的总费用 以全程治疗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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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口腔医院总院地址:湘潭市雨湖路95号(雨湖公园游艇码头对面)电话(传真):0731—58263859

河东分院地址:湘潭市建设南路88号(华都酒店斜对面)电话:0731—58566677

下摄司门诊部地址:湘潭市潭下路54号(1路公交下摄司终点站)电话:0731—58633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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